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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今年全市共选派的3747名“大学生村官”,其中1347名从社会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中选聘,唐河县今年共选聘16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选聘对象: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
选聘条件:只要热爱农村工作,有带领群众奔小康的热情和信心,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的大学毕业生,可报名。这次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学生会干部。注重选聘少数民族干部。
二、选聘程序和时间
选聘工作的程序为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培训上岗等。
报名时间为9月1日~9月25日,报名者须填写《南阳市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表》(附表1)一式3份,于2008年9月1日—9月25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8张,到报名点报名。其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须持相关证明,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的报名者须持组织推荐证明。10月7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为10月9日上午 。
三、待遇政策
1、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按照大专生850元,本科生900元,研究生950元(均含“三金”)确定本年度月生活补贴,以后按有关规定提高补贴标准。
2、根据到村任职情况,可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
3、在村任职满3年后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全额免除(免除办法按省有关文件执行)。
4、对任职满3年并且特别优秀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以通过一定程序提拔为乡镇领导干部。
5、符合条件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院校研究生的,按照豫办[2008]16号文件规定采取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给予总分加5分,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乡镇机关公务员今年从大学生村干部招录300名,以后5年每年适当增加。
6、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其工资按所任职务、所聘岗位,比照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7、在村工作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与今后任职单位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限合并。
8、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其在村工作的时间为到农村或基层服务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和聘任。
9、户籍可保留在原籍,也可落在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
10、到乡镇、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评定职称时外语和计算机免试。
四、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知工科(329房间),联系电话:6895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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