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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